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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相关问题

本文作者:VeryCEO
1、外国企业的外文名称发生变化,但中文译名保持不变。 是否需要办理外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 2.变更居留期限,提供外国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作为企业存在的合法经营证明,并证明备案内容为: 1.企业名称已从 A到B,名称的中文翻译保持不变。 2、公司已报送了2010年度财务报表。 以上证件均经过公证。 1、如仍符合原译文,代表处名称不得变更。 但是,外国企业的名称应该更改。 2、作为代表机构延期或变更名称的材料,应附上营业执照。 3、财务报表不能作为资信证明。 问题:1、外国企业的外文名称发生了变化,但中文译名保持不变。 是否需要办理外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 2.变更居留期限,提供外国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该证明是否可以作为企业存在的合法经营证明,证明内容如下: 1 .企业名称由A改为B,中文翻译不变; 2、公司已报送了2010年度财务报表。 以上证件均经过公证。 答: 1、如仍符合原译文,代表处名称可不变更,但应变更外国企业名称。 2、作为代表机构延期或变更名称的材料,应附上营业执照。 3、财务报表不能作为资信证明。